近日,经党中央同意,共青团中央印发《关于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全面部署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。
其中提出,要多渠道充实县域各级团组织工作力量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选聘青少年事务社工、选派团建指导员、选拔村(社区)青年委员、开发志愿者服务项目、吸纳大学生兼职、聘任青年社会组织骨干等方式,实现社会化选聘、项目化用人。完善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制。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改革举措,包括改革团的工作力量选用机制、改革组织设置和动员机制、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、推动地方和基层完善党的领导机制。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要拓宽团的工作骨干来源渠道。充实县级团委专业化工作力量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促进青年创新创业、志愿服务、新媒体宣传等职能的青年工作专业化平台。多渠道充实县域各级团组织工作力量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选聘青少年事务社工、选派团建指导员、选拔村(社区)青年委员、开发志愿者服务项目、吸纳大学生兼职、聘任青年社会组织骨干等方式,实现社会化选聘、项目化用人。
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提升县级团委直属或指导建设的志愿服务、创业就业、文艺体育等类型青年社会组织建设质量。巩固党政支持保障,完善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制。围绕地方党委中心任务和青少年需求,推动基层团组织在乡村振兴、志愿服务、济困助学、就业创业、人才培养、实践育人等领域,打造常态开展、长期坚持、具有稳定政治功能和社会影响力的项目品牌,切实帮助青少年解决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有效服务大局和青少年。
《指导意见》还提出,要坚持政治标准,建立并落实积分、评议入团制度,落实少先队推优机制,逐步将思政课考评优良、团课学习合格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入团的必备条件,提高团员发展质量。完善学校共青团实践育人机制,加强校地组织共建、支部结对、团员报到、骨干兼职等机制建设,创新劳动教育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学生团员服务社会的方式载体。